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情信息 > 正文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上网查档案查询窗口实行3个月过渡期

类别:行情信息 日期:2017-6-20 15:10:42 人气: 来源:

  广州日报讯 (全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从7月1日起,需要了解东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通过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查询和打印。市工商局档案查询窗口实行3个月过渡期。

  市工商局昨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市相关通知,市工商局决定调整目前提供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即机读档案)查询、打印服务的方式。自2017年7月1日起,需要了解东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通过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查询和打印。

  市工商局档案查询窗口实行3个月过渡期,即7月1日至9月30日。过渡期内继续提供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的查询、打印服务,10月1日起不再提供上述服务。

  推荐:

  

关键词:工商信息网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6 风机设备网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