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情信息 > 正文

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类别:行情信息 日期:2017-6-22 10:40:49 人气: 来源:

  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13日证监许可[2016]3069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全球投资的特殊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式基金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以及《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司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和/或实现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由于本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而本基金的记账货币是人民币,因此在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证券本身的收益/损失外,人民币的升值会给基金资产带来额外的损失,从而对基金净值和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

  本基金A类份额采用人民币和美元销售。美元申购赎回价格为按应基金份额净值除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美元折算净值,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可能导致以美元计算的收益率和以人民币计算的收益率有所差异。

  此外,由于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全球投资受到各个国家/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以及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全球投资的成本、全球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内外关系变化,如更迭、政策调整、制度变革、国内出现、对外关系发生危机等,都可能对本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负面冲击。另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风险。

  管制风险是指所投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采取某些管制措施,比如资本或外汇控制、资产冻结或以及征收高额税款等给基金收益带来的不利影响。

  税务风险是指本基金投资或地区市场时,因、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都可能对本基金造成影响。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际或地区受到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另外,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在法律上引起争议或诉讼,或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税制、估值等制度的改变,给基金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者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交易对手方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义务等,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债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债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如果基金对长、中、短期债券的持有结构与基准存在差异,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基金资产的收益可能低于基准。

  如果宏观经济、财政政策、市场监管政策、市场参与主体经营等发生变化,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可用资金数量和债券市场可供投资的债券数量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影响债券市场的供需关系,造成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变化。

  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衍生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此外,还可能存在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管理型基金,在本基金精选基金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不一定持续的优于其他基金。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高,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在出现的投资人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同时,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账期通常比国内式基金需要更长的时间。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等。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串户、账务记重、透支、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账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另外,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交易结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延误和错划,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在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等。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术失误或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本基金为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基金单位的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由于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基金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境外代理机构破产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及投资人的利益受损。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债、企和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以中国企业境内外发行的信用债为主要投资对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国企业境内外发行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及境外市场,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0%--90%。

  本基金所指的“中国企业”是指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公司:1)公司注册在中华人民国;2)公司最少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盈利、资产或制造活动来自中华人民国;3)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在中华人民国,且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也在中华人民国。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

  本基金将根据对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判断,以及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走势的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配置比例。根据全球宏观经济发展、中国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以期获得稳健的回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将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的把握,基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各行业的动态,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资产组合,并根据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的预测,动态的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和各行业、各公司基本面的分析,预测各债券未来的收益率变化趋势,并确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收益率风险。在预期收益率整体上升时,降低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预期收益率整体下降时,提高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通胀预期较为强烈的时期,提高短久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有效应对加息预期,降低组合风险。

  在组合的久期配置确定以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本基金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国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因此,信用债策略是本基金的核心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向、信用利差的历史水平等因素,判断当前信用债的相对投资价值、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确定信用债券的配置。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

  采用基本面分析、相对价值分析为主的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多种基本面分析指标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债券定价水平进行详尽的考察和评价,并通过对市场变动趋势的把握,选择适当的投资时机,进行债券组合的投资。

  基本面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产品结构、市场份额、产量增长、生产成本、成本增长、利润增长、人员素质、治理、负债、现金流、净现值等,上述因素反映了企业的杠杆化比例,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通过对此类基本面因素数据的筛选和加工,基金管理人将建构较完整的企业数据库。

  基金管理人还将对企业治理结构、对债券价格有影响的潜在事件等作进一步分析。通过上述定量与定性指标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利用评分系统对个券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配置具有超额收益能力或潜力的优势个券,构建本基金的债券组合。

  本基金主要依靠基金管理人的内部评级系统来对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进行分析。这其中包括定性评级、定量打分以及条款分析等多个不同层面。定性评级主要关注股东实力、行业风险、历史违约及或有负债等;定量打分系统主要考察发债主体的财务实力。条款分析系统主要针对有的长期债券,本基金将结合的情况,通过分析条款、主体的长期信用水平等,对债项做出综合分析。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票与债券的特性。本基金也将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具有安全边际和进攻性的双重特征,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配置溢价率低、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6 风机设备网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