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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国家宪法日来临这些与宪法有关的知识一定要了解!

类别:相关知识 日期:2021-7-7 7:32:57 人气: 来源: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2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与宪法有关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胜利和现实的,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的组织以及的基本义务等内容。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保障是宪法的出发点。

  答: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的基本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答: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答:是我国最高国家机关,也是唯一具有修改宪法职权的机关。修改宪法的程序:

  (2)根据新时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答:宪法宣誓制度是指国家人员在就职前,必须在公开举行的就职宣誓仪式上,宣誓宪法的制度。

  答: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就宣誓的适用范围、宣誓活动的组织、宣誓仪式、宣誓内容、宣誓制度执行时间等具体问题作了。

  答: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国宪法,宪法权威,履行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答:宣誓人应在宣布依法选举和任命后,正式就职前进行宣誓。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国国旗或者国徽。

  答:宪法宣誓有效期,从宣誓人宣誓当天起,到宣誓人任职期满、转任,或免去现任职务之时为大千世界的怪事止。如出现届期内任职变动,则由任职变动后所在的机构重新举行宣誓。换届连任则由现任机构重新举行宣誓。

  答:宪法宣誓对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宪法宣誓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宪法宣誓有利于工作人员理解其就职以后所享有的是人民赋予的,应为民所用;宪法宣誓有利于增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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