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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类别:行情信息 日期:2018-8-19 16:26:04 人气: 来源: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宋鹰先生及股东周玉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宋鹰先生及周玉英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3、减持数量及比例:宋鹰先生及周玉英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21283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宋鹰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己在中国境内(包括、澳门和)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对于自己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自己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是在与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的交易基础上确定的;承诺不向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

  宋鹰先生承诺:认购的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成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中国人民国公司女人痣面相图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拓维信息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宋鹰先生、周玉英女士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公司股东利益,承诺自 2016 年 0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宋鹰先生和周玉英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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